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完善我部的学生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学生、家庭三结合教育的功能,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伟德bv1946官网学生手册》,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管理预警是指在学生管理工作中,针对学生在学习中出现的不良情况,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通过学校、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预警制度。
第三条预警分为:缺勤预警、留级预警、退学预警。
第四条 预警对象
(一)缺勤预警:一学期累计缺课时数达到三分之一者。
(二)留级预警:一学年不及格课程达到四门者。
(三)退学预警:在校学习期间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六门者。
第五条 学籍预警名单由各系辅导员分类统计,将每学期进入学籍预警范围的学生名单及预警原因报送各系党支部书记,各系党支部书记审核批准后下达《预警通知书》,由辅导员送达学生本人,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预警通知书》一式2份,学生工作部、学生本人各一份。
辅导员将《预警通知书》(签字复印件)及《学籍预警学生家长通知单回执》(附件4)以挂号信形式寄给学生家长,要求学生家长收到通知书后进行亲笔确认并寄回回执或者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第六条 各系支部书记负责与受到“退学预警”的学生谈话,辅导员负责与其他受到学籍预警的学生谈话,以上谈话须有详细的谈话记录。
第七条 谈话结束后,学生本人要根据谈话情况制定本人的《学习计划书》。《学习计划书》由辅导员暂为保管,以便平时督促预警学生。同时,辅导员要及时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定期沟通学生各方面情况,并作记录。
第八条 各系组建学生学籍预警档案。辅导员应及时整理好每个预警学生的《缺勤预警通知书》(附件1)、《留降级预警通知书》(附件2)、《退学预警通知书》(附件3)、《学籍预警学生家长通知单回执》(附件4)、《预警谈话记录》、《学习计划书》、《辅导员和学生家长沟通纪录》等材料,存放到学生学籍预警档案中, 并作好动态和跟踪管理。
第九条 对有生理、心理障碍或其他问题的学生,各系应及时与学院心理咨询部门联系,提出辅助帮扶方案,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